“普佑安生”患者公益救助项目
项目简介
为了响应《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指导精神,北京清心公益基金会携手乐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启动了“普佑安生”患者公益救助项目,旨在通过药品救助,帮助肿瘤患者的治疗提供帮扶,使其获得规范化治疗,减轻家庭用药负担。
项目开展时间
2025年10月15日至救助药品发放完毕
项目救助方案
经医生评估符合普佑恒®(普特利单抗注射液)联合艾尤克®(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治疗且适合使用的患者,遵医嘱,患者已自行连续使用普佑恒®(普特利单抗注射液)3个治疗周期后,在本救助方案开展期间,可为其救助至疾病进展或项目医生判断患者不合适继续用药,累计提供艾尤克®(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最多不超过24次。
在救助方案结束前,需提前一个月告知患者救助结束新患者申领时间。同时已入组患者不受救助方案结束影响,将按照其入组时公示的捐助方案申领慈善药品。
项目申请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军官证的患者知晓并同意遵守相关规定且自愿按照程序申请;
2、经项目医生评估使用普佑恒®(普特利单抗注射液)联合使用艾尤克®(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可持续获益的经治患者;
3、患者已使用的普佑恒®(普特利单抗注射液)必须是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
4、患者首次申请救助药品时需如实提供救助方案申请程序中所需的医学证明及其它相关申请资料。
项目终止标准
已经获得救助的患者在出现以下任何一个情况时,将自动退出项目或不予批准参与项目。
1、经项目医生评估患者按照RECIST1.1标准出现肿瘤进展(包括原有病灶进展或出现任何的新转移灶)且判断患者临床并未获益。
2、经项目医生评估患者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
3、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要求停止继续使用艾尤克®(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4、患者未能按要求到项目医院接受项目医生的定期随访。
5、患者拒绝根据项目方案与规程接受医学条件审查。
6、患者未能按期提供医学资料证明其癌症没有进展。
8、患者死亡
9、患者故意隐瞒医保身份,提供不实、虚假的医学或经济证明。
10、患者将救助药品出售或转赠他人。
11、患者超过1个月未领取救助药品,可视为放弃救助资格自动出组(因故不能按时领药的,请务必及时与项目办联系)。
13、患者及家属严重干扰基金会、医院医生、药房药师及项目相关人员正常工作秩序,或为了救助向上述机构及人员行贿的。
14、由于不可抗力等造成项目被迫终止。
15、患者自愿退出慈善项目。
16、已过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或者未到申请截止时间但救助药品已经使用完毕。
项目申请资料:
首次申请材料:
1. 患者身份证照片
2. 患者知情同意书
3. 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仅首次申请时提供)
4. 项目医生出具的1个月内救助药品的医学处方
5. 距救助申请近3个月内的影像学报告
6. 患者本人抬头的3个周期自用药的药品发票
后续申请材料:
1. 项目医生出具的1个月内救助药品的医学处方
2. 上阶段领取的救助药品的破盒照片
3. 每6个月需提供距救助申请近3个月内的影像学报告(不允许重复提交,且前后报告部位一致)
领药材料:
1. 患者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 当阶段通过申请审核的慈善处方原件
3. 药房现场拍摄领药采集照片
4. 药房现场拍摄已签署患者信息的药盒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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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心公益基金会
【普佑安生】项目组
2025年10月